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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丑事(山东2018年发生的丑事)

发布于:2021-08-06 被浏览:2159次


摘要:3月17日,赣州市南康区警方破获了一起强奸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之后犯罪嫌疑人曹某、林某又将受害人带至蓉江街道社会停车场一宾馆开房,两人再次强迫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

3月17日,赣州市南康区警方破获了一起强奸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据查,这两名男子于3月14日凌晨将一名正上早班的女子强行拉到一辆面包车上带至偏僻处轮奸,随后又将该女子挟持至南康区社会停车场附近的一家宾馆内轮奸。目前,两名男子已被警方刑拘。

资料图

女子遭2男轮奸,看完新闻,小编除了震惊还是震惊。这两名男子先后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而且还不止一次轮奸,无论在犯罪情节还是行为上,都可谓胆大包天,性质恶劣,令人发指。

为何这两名男子竟然如此大胆做出如此无法无天的丑事呢?除了轮奸,竟然还拍裸照威胁女子不许报警,这两名男子不但道德素质低下,而且没有法律意识,或者罔顾法律。虽然案犯已经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等待他们的是应有的严厉法律惩罚,但此案的发生仍令人痛心。

两男子轮奸女子,除了个人的责任,家庭也难辞其咎,一些学生家长平时疏于管教,放任自流也是一大诱因,甚至有些家长就是坏“榜样”,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柱不正倒下来,最终使自己的孩子丧失了自己的控制力,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值得大家深思。

据悉,经犯罪嫌疑人曹某、林某供认,其两人为初中同学,3月14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曹某、林某吃完宵夜后,乘着醉意,两人商量去街上拉一个女孩子来玩(指发生性关系)一下。为逃避警方侦查,两人故意将所驾驶的面包车车牌遮住。开车行至南康区蓉江街道某公司门口时,曹、林二人发现一陌生女子单身行走在街上,于是强行将该名女子拉上车,武力威胁她不许叫喊,并将车开至南山附近。在车上曹、林二人分别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同时用手机拍摄下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的照片。

之后犯罪嫌疑人曹某、林某又将受害人带至蓉江街道社会停车场一宾馆开房,两人再次强迫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其间犯罪嫌疑人曹某、林某二人利用手机中拍摄的受害人裸照威胁受害人不能报警、反抗,否则就将其照片发到网上去,受害人答应不报警后,才让其离开。

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林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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