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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著名艺人最喜欢谁?

发布于:2021-01-20 被浏览:3944次

随着1919年五四运动的爆发,“新文化运动”也蓬勃发展,其中“新文学运动”向前推进。1921年,“新红学”产生,至今已整整一百年。

“新红学”是指以胡适为代表的新派试图以新的视野、史料和方法重新研究《红楼梦》的学术思想。“新红学”的建立,以胡适1921年写的《红楼梦考证》为标志。可以说,“新红学”是20世纪红学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流派。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等著名学者是“新红学”的创始人和开创者;周作人、陈寅恪、吴宓等著名学者,虽未明确跻身“新红学”阵营,但对《红楼梦》研究不乏新见解,堪称广义“新红学”的代表。

同时也要注意,这一代“新红学”名师,并不是只关心历史文献,不食人间烟火的“学神”。他们除了在学术上权衡《红楼梦》的作者、版本、时代的用词之外,对《红楼梦》的小说本身和人物也有自己发自内心的评价,充满了笑点、谩骂和不同的气质。他们对人性和人生观照有着独特的理解,甚至以《红楼梦》人物作为自我描述,以“读后感”作为“人生观”,真正把小说人物的人生变成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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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最爱“尤三姐”,最厌“林黛玉”

1929年1月3日,时任中国公学校长的胡适从上海到杭州出席中国教育文化基金会第三届董事会例会。第二天上午9点,胡适出席会议,辞去董事职务;下午5点左右,会议结束。闲暇之余,胡适还参加了上海《铁报》《如何评价《红楼梦》人物》的民意调查。

这个故事从来没有被记录在它的日记或年表中,更没有被后人提及。但这确实是当年报刊上的确凿记载,并不是道听途说,添油加醋,“奇闻异事”之类的。这条新闻短信虽然不长,但却简要叙述了胡适参加西湖“红楼梦人物考”的情况。当时胡适选择“尤三姐”作为自己的最爱,因为她有点骨气,“林黛玉”作为自己最讨厌的一个,“因为她小气小气”作为自己的理由。

尤三姐

胡适个人对“我最爱尤三姐,最恨林黛玉”的评价,也可以称得上是近代学林的趣事,“红学”的奇闻。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有趣的故事和轶事的价值在于,一向以“历史考证”为学术旨趣的胡适,多评论包括《红楼梦》在内的中国古典小说的版本沿革史和作者生平,始终强调严谨的考证方法和细致的历史证据链,很少抒发自己的感情,直接评论小说人物。这个故事恰恰证明,即使是强调客观理性的文学史观的学者,对小说人物的主观评价总是会非常明确的;也许你可以一辈子不把它写进纸里,但你还是有意无意地流露出来了。

遗憾的是,由于篇幅所限,无法了解更多关于这个故事的细节。据调查,1929年《胡适日记》于1月5日中断,1月10日重新录制。会议期间,他在杭州呆了几天,但他不确定,至少两天,但他确定。在这两天里,根据他日记里所载的会议议程,他本人也是会议的秘书,他可能无法脱身出去闲逛;和《铁报》记者聊红楼,填表格,别说聊了。所以更有可能在会后第二天,1929年1月5日与《铁报》记者见面。换句话说,胡适可能会在1月5日至9日留在杭州,期间可能会与《铁报》记者见面。

20年后的1949年4月1日,仍然有人痴迷于这个测试,写了一篇名为《胡适热恋尤三姐》的文章来回忆这件事。文章写道:

15年前,上海某银行在杭州举行的一次民意调查中,列出了一个问题:“红楼梦中的众多服饰,你最喜欢哪一件?”当时收到了很多回答。从统计结果来看,大多数人喜欢林黛玉。但这里堆积的书信中,有一封胡家的亲笔信,说他喜欢的人是《红楼梦》中的尤三姐。他列举了理由,说冷艳,尤三姐如冰,激昂,下流。虽然难能可贵,但师傅收到这封信后,曾经大张旗鼓地宣传过一次,有个女读者来信问胡太太喜不喜欢刘香莲,遗憾胡太太没有回她的耳朵。然而胡对尤三姐的爱,却是一段时间以来的佳话。

除了时间记忆略有疏误之外,将二十年前的测验误作“十五年前”,文中提到的胡适亲笔所写“最爱尤三姐”之理由,较之《铁报》报道者,还更为充分一些。譬如,胡适称“尤三姐冷艳如冰,热情如火,出污泥而不染”云云,足可补充之前报道中仅称的“因为她有点骨气”这一句话评价。再者,此次测验全民投票的统计结果,乃是“最多人喜欢林黛玉”,而胡适评出的“最厌林黛玉”,恰恰与“民意”相悖。

胡适这一事迹,于后世读者而言,可视作趣事或逸闻,茶余饭后聊作谈资,亦无不可。另一方面,对于所谓“红学界”而言,“新红学”开创者胡适的相关事迹研究已颇见规模,且早已推出《胡适红学年谱》,这一事迹或还有“入谱”之价值。

周作人:最爱“晴雯”,最服“凤姐”

周作人不是“红学家”,但作为资深读者与新文学作家,他对《红楼梦》自有独特评判。仅就《红楼梦》中的小说人物品评而言,他曾明确提出过“最服凤姐”与“最爱晴雯”的观点。周氏曾提道:“我读《红楼梦》前后大约有两三次,心里留下的印象也还相当清楚,我所觉得佩服的只有王凤姐,喜欢的只有晴雯。”

▲晴雯

这一评语,出自1949年12月6日《亦报》刊发的周氏所撰文章。当时,周氏闭门读书,心无旁骛,悠然忆述过往的读书生涯,并将其多年的读书心得,于笔下娓娓道来,付诸点滴文字之中。

周作人之所以这样评判红楼人物,乃是从“人的文学”立场出发,从小说人物创作路径考察。他解释称,凤姐与晴雯“这两个人虽然是在荣国府大观园里,但是假如换上一个背景,放在城市或乡村的平民社会里,还是一样的可以存在,可以发挥她的特色的”。随后,他又进一步指出,《红楼梦》中的人物塑造与刻画,其原型即使在三百年后,仍然有千千万万的存在。换句话说,红楼人物在后世的中国仍然大量存在,红楼人物就是中国人人性的模板。这一观念,周氏如此解析:“《红楼梦》所着力的地方是描写那些女人的性格行动,这虽是三百年前的模型,在现代也尽存在,有如那样随意的贾母,能干的凤姐,深心的宝钗,娇性的黛玉,刁恶的袭人与率直的晴雯等,随处可以见到一鳞半爪,这非得有社会上的大变动是不容易改变的。”

周作人始终认为,《红楼梦》最令其佩服,也是写得最好的人物是“王熙凤”。他在《小说的回忆》中写道:“正册的二十四钗中,当然秋菊春兰各有其美,但我细细想过,觉得曹雪芹描写得最成功也最用力的乃是王熙凤,她的缺点和长处是不可分的,《红楼梦》里的人物好些固然像是实在有过的人一样,而凤姐则是最活现的一个,也自然最可喜。”无论是“最活现”与“最可喜”的凤姐,还是“野性宛然在”的晴雯,在周氏眼中,都“像是实在有过的人一样”,这正是“人的文学”的旨趣所在,文学中的人物,必得有人情,有人性,有人味儿。

陈寅恪:“林黛玉”不如“杜丽娘”

再来看陈寅恪,早在1919年“新红学”还没创立之际,已近而立之年的陈氏在哈佛大学对友人吴宓讲述“五等爱情论”的个人经验。这番高论,就与《红楼梦》中的人物有着密切联系。

这位后来的史学大师、国学导师,以小说人物为例,把爱情分为几个不同的层次,并把《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列于《牡丹亭》中的“杜丽娘”之后,排在了第二层,“司棋”则排在了第三层。

▲林黛玉

陈寅恪认为,最伟大、最纯洁的爱情应当是完全出于理想,所谓“情之最上者,世无其人。悬空设想,而甘为之死,如《牡丹亭》之杜丽娘是也。”这样的爱情现实中是没有的,只有在文艺作品中才能发现。《牡丹亭》就是这样一本千古绝唱的剧本。第二个层次的爱情是若真心爱上某人,即便不能结合,也为其忠贞不渝,矢志不变。如林黛玉以及古代那些未嫁的贞女等。《红楼梦》也正是这样一部痴人说梦式的理想主义小说。第三个层次,则是“曾一度枕席,而永久纪念不忘,如司棋与潘又安。”这又是《红楼梦》中的稍具现实主义色彩的例子了。第四个层次,才是人们平常最多见也最为推崇的,普通民众通常都可接受的爱情与婚姻模式,即终身为夫妇而终身无外遇者。这样的婚姻生活以平淡为基调,以稳定为最高准则,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戏剧性与故事性缩减至最低值。至于第五个层次,则纯粹是贪图欲望。

在陈寅恪的择偶观中,重心是在学术上的登峰造极,而绝非为了一己之情爱。他的择偶观是落在戏剧、小说与文艺作品之外的现实抉择,作为一生以追求卓越学术成就的大学问家,他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追寻爱情的理想国。

1926年,35岁的陈寅恪结束了国外求学生涯,归国出任清华国学研究院导师,与王国维、梁启超、赵元任一起并称“清华国学研究院四大导师”。由于长期以来潜心学业、心无旁骛,加之陈寅恪认为自己体弱多病,恐累及他人,故一直未婚。这时,其母亲俞氏已逝世,父亲陈三立一再催促其速速成婚,但陈寅恪始终未承允。在亲友及学院同仁的多番催促与大力撮合之下,到了1928年,历经三年“催婚”的国学导师,方才与唐篔在上海结婚。这一年陈寅恪38岁,唐篔30岁。

从此,他们携手白头,至死不渝。其间历尽劫波、同舟共济,自不必赘言,其情感与婚姻,足可称学界典范,亦毋庸置疑。那么,使后世读者颇感兴趣的,无非是这样的结合,如果按照陈氏的择偶观来看,又属于第几个层次呢?

诚然,可以为一代名妓柳如是作别传的陈寅恪,从学术理想上看,似乎向往的是前两个层次的“佳偶”。但这两个层次都不属于正常的世俗婚姻,也不可能为一介书生提供一个稳定安逸的家庭生活。退而求其次,第三个、第四个层次的择偶观,才符合常态下的世俗婚姻。陈寅恪的身份是现实中的学者,而非戏剧、小说中的侠客与痴情公子,他的婚姻只能定格于安稳的世俗婚姻而已。与同是“海归”精英的胡适相比,陈并无包办婚姻之催迫,并没有一归国即完婚的约束,原本是有自由恋爱的空间与时间的。奈何亲友“催婚”之下,归国三年即成婚;与唐篔的结合也是经同仁介绍,认识之后不久即完婚,并无什么恋恋风尘的浪漫历程。曾经做过许广平老师的唐篔,就此成为陈的贤内助,甘于为夫君的学术生涯默默奉献。

吴宓:初拟“妙玉”颇自喜,终了最爱是“紫鹃”

提到陈寅恪,免不了就会想到吴宓。二人本即挚友,早在哈佛大学就读期间,陈、吴二人与汤用彤便被誉为“哈佛三杰”。归国后,吴宓乃清华大学国学院创办人之一,而陈氏则被聘入国学院任导师。二人可谓伯牙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

▲吴宓

据说,陈、吴二人的交谊,还是因一首关于《红楼梦》的诗而致“友情益挚”的。早在1919年,也就是陈与吴谈起“五等爱情论”之际,吴恰又在哈佛演讲《红楼梦新谈》,陈为之作诗题词,足见陈、吴二人确因《红楼梦》互引知音、缔为挚友。事实上,吴宓不但个人极爱读《红楼梦》,学术上也曾着力研究《红楼梦》,还将研究心得作为授课内容,在大学课堂上多次讲述。稍稍翻检上个世纪的一些旧报刊,不难发现,这位曾经以西洋文学研究及国学传承为己任的吴教授,一度以“红学家”身份,频频亮相于课堂与报道之中。

譬如1949年11月24日的重庆《大公晚报》之上,就刊发有一条题为《红学专家讲红楼梦》的简讯,报道称,“吴宓教授将应南泉新专学生请,赴该校讲‘红楼梦研究’”。那么,当时吴宓怎么会滞留在西南后方,怎么还在重庆任教授课呢?抗战期间,吴宓先是代理西南联大外文系主任,后来又到成都燕京大学任教,抗战胜利后,他为何没有随校迁返北平,为何还要在西南一隅讲授他的“红楼梦研究”呢?

原来,抗战胜利之际,吴宓即有意择居后方,决意远离中心城市,以期静心专注于学术研究,不再受世事纷扰。1945年9月,吴宓到四川大学外文系任教授,1946年2月,又推辞了浙江大学、河南大学要他出任文学院院长之聘约,到湖北武汉大学任外文系主任,1947年1月起主编《武汉日报·文学副刊》一年。其间,清华大学梅贻琦一再邀其返归北平任教,1949年广州岭南大学校长陈序经以其挚友陈寅恪为号召,力邀其出任该校文学院院长……面对这些纷驰南北的盛邀,吴宓一律未允,竟于1949年4月底飞赴重庆相辉学院任外语教授,还兼任梁漱溟主持的北碚勉仁学院文学教授,算是正式入蜀定居了。

正是在入蜀定居之初,吴宓开始重拾其多年研读《红楼梦》的心得,开始乐于讲授并研讨《红楼梦》相关专题了。时间回溯到1949年5月24日,《大公晚报》上就刊有一组总题为《远乡同学纷作归计,吴宓教授讲红楼梦》的简讯,专门报道重庆相辉学院内的师生动向。

试想,在国民党政权行将崩溃的情形之下,“陪都”重庆各大院校人心浮动,相辉学校已然有二百余学生离校,刚入校任教不久的吴宓,却一改平时“很少活动”的生活状况,应邀去做主题为“红楼梦”的讲演了。这样的做派,如果不是极爱《红楼梦》者,恐怕是很难做到的。

事实上,还在武汉大学任教期间,吴宓便已显露出浓厚的“红学”兴趣,圈子内外都渐以“红学家”视之。1947年3月6日,吴宓更将其《红楼梦》读书心得全盘托出,撰成一篇长稿,公开发表在了武汉《力行日报》之上。此举倒不是为了给学生们授业解惑,也不是为了与别的“红学家”切磋研讨,最初的起因,只是为了澄清朋友圈里一度称其为“妙玉”化身的戏谈。此文开篇首段,明确表达了为文初衷,吴宓这样写道:

昔年在清华园中聚餐,同座诸友以《石头记》中人物互拟。刘文典教授以宓拟妙玉,谓宓“气质美如兰,才华馨比仙”,我实愧不敢当。然心中亦颇自喜。南渡后,居昆明,乃改《世难容》曲,以自悼自况。于是世传宓尝妙玉云云,其实非也……然宓于《石头记》中人物,所最爱敬而“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者,厥为紫鹃。

▲紫娟

原来,吴宓在清华任教时,曾与诸多友朋以《红楼梦》中的小说人物相互比拟。这就类似于近现代文化圈里曾流行一时的什么“文坛点将录”、“画坛点将录”之类,是将文学文艺领域内的一些杰出或活跃人物,用《水浒传》一百零八将的名目来加以比拟。而吴宓一帮人,则是用《红楼梦》人物来加以比拟的,自然又别有风趣。

清华友朋之中,著名学者刘文典将吴宓比拟为“妙玉”。吴宓虽“愧不敢当”,“然心中亦颇自喜”。这相当于说,吴宓当时是表面上谦称不可,而内心却对这样的比拟感到“自喜”的。“七七事变”爆发之后,吴宓随清华师生南迁至云南昆明,一度仍以妙玉的精神气质“自悼自况”。不过,情随世变,时过境迁,在流徙西南后方的后半生历程中,吴宓终于发现,原来自己最爱是“紫鹃”。

于是,吴宓写成了这一篇《论紫鹃》,在武汉的报纸《力行日报》上全文发表了出来。此举一方面要说明自己从精神气质与情怀寄托上而言,已不是先前友人们评说的那样接近于“妙玉”了;另一方面,则是要表达自己确实非常推崇“紫鹃”的情怀与操守,如果可能的话,自己的后半生更愿意尽力做一位像“紫鹃”那样的人物。

之所以那么推崇“紫鹃”,吴宓的理由非常充分:简言之,这是一位忠于理想的人。认定“紫鹃”是一位忠于理想的人,乃是出于其倾心爱护、全力守护“林黛玉”之故。吴宓为之解释称:

《石头记》一书所写之理想精神,为“美”与“爱情”,而此理想与此精神完全表现寄托于林黛玉之一身。林黛玉者,美与爱情之结晶也。黛玉既为此理想与精神之代表,不得不终生忧伤憔悴痛苦呻吟,而彼时大观园中能同情而赞助林黛玉者谁乎?曰:紫鹃一人而已。

▲《焚稿断情图》,清末彩绘,描写林黛玉焚毁诗稿,紫娟陪伴在旁。

一番解释之后,吴宓遂列举《红楼梦》回目中关涉紫鹃的多处情节,逐一点评其“忠于理想,甘为理想牺牲”的种种事迹,可谓赞佩之至。文末,吴宓向亲友世人宣称:

诗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吾实敬爱其人。吾愿效絜紫鹃,且愿引紫鹃以自勉,终吾之余年也。吾亲吾友,欲知宓者,请睹紫鹃!

这一文末宣言,足见这年过半百的吴大教授,的确已将“紫鹃”视作了自己的灵魂楷模,确实是爱“紫鹃”爱得深沉啊!

联系到吴宓晚年的景况,那“忠于理想”的甘苦自知,那近于“紫鹃”的生涯行迹,既可谓一语成谶,亦可谓求仁得仁。当然,这样的比拟与说辞,几乎又回到“索隐派”的做派,那是“旧红学”的老套,可不是“新红学”的旨趣。在此,权作题外话而已。

标签: 红楼梦 胡适 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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